人民网北京10月31日电 (方经(jing)纶)据“工信微报”消息,近日,工业(ye)和信息化部修订印发(fa)了(le)《水泥玻(bo)璃行业(ye)产能置换实(shi)施办法(2024年本)》(以下简称《实(shi)施办法》),自2024年11月1日起(qi)施行。
据了(le)解,《实(shi)施办法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——
加严水泥置换要求(qiu),明确水泥熟料低(di)效运行产能不能用于置换、用于新建项目置换的水泥熟料产能不能拆分转让等。
完善产能核定方式,取消以水泥回转窑窑径和玻(bo)璃日熔化量为依据核定产能的规定,推动(dong)备案产能与(yu)实(shi)际产能统一(yi)。
实(shi)施地区差异管理,明确对位于国(guo)家大(da)气污染(ran)防治重点(dian)区域或前三年水泥熟料平(ping)均产能利(li)用率低(di)于50%的省份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,原则上不得(de)从省外置换产能等。
简化跨地区产能转出程序,位于国(guo)家大(da)气污染(ran)防治重点(dian)区域或同一(yi)法人企业(ye)集团内部的产能跨省转出,可不报转出地省级工业(ye)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示、公告。
加强与(yu)能效环保政策协同,明确能效达不到(dao)基准水平(ping)要求(qiu)的产能不能用于置换等。